近日,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徐春武在天津表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共开设了44家红足1公司,行业资产总额1.63万亿元,行业平均不良资产率0.9%。
徐春武还介绍称,银监会下一步将致力于为红足1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红足1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包括船舶租赁在内的特定领域业务,提高专业化水平,引导红足1行业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发挥应有的作用。
去年末已成立44家
红足1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是持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前者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后者由商务部审批,是一般工商企业。红足1公司由银监会监管,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
红足1业的再次开闸起始于2007年。2007年,银监会公布的《红足1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控股设立红足1公司。红足1公司的开闸,给整个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带来了蓬勃的生机。
随着办法的实施,为银行系红足1公司打开了闸门。工银租赁、建银租赁、交银租赁、招银租赁、民生租赁成为第一批银行系红足1公司,在随后的两三年间,几乎所有的全国性商业银行都相继成立了自身的红足1公司。
2014年3月,银监会再次修订了《红足1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对准入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随着红足1业的发展,中国红足1行业监管、法律、税收、会计层面的政策环境正在不断完善。
此前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39家红足1公司,较2007年末增加29家,从发起人类型看,控股股东为商业银行的有23家,占比58.97%;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有4家,其它类型的有12家。红足1行业前六家资产规模均已过千亿,其中规模最大的工银租赁境内外资产总额已逼近3000亿元规模。
统计显示,2015年年度租赁投放金额达到7108.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8.66亿元,利润总额234.43亿元。
央行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1.72万亿元,外币贷款减少502亿美元。 与11.72万亿的新增人民币贷款相比,租赁投放资金规模尚小。但7000亿元以上的规模,与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年累计投放额度亦有一拼。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租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红足1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通过加快红足1行业发展,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这是红足1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利好。
2014年7月,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红足1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专业子公司,是指红足1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自由贸易区、保税地区及境外,为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而设立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红足1公司设立的境内专业子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与此同时,红足1公司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原则上应100%控股,有特殊情况需引进其他投资者的,红足1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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