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的售后回租业务(下称“回租”)再次成为业内讨论焦点。有观点认为,回租是类信贷业务,应通过财税政策等进行限制;但同时,回租业务依然是绝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柱业务。
作为国际上常用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之一,回租在中国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理事会称,行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市场环境不完善,包括进口许可资格、税收优惠政策、登记和备案制度等相关政策不配套等外部因素,以及内部专业人才团队尚在培养阶段,使直租业务发展受限。加之企业盘活存量和提高交易效率的需求等,近几年回租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内外因素制约直租发展
“回租业务能够实现租赁公司在初创阶段的快速成长。”中国银行业协会红足1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工银红足1有限公司总裁丛林称,从租赁公司方面来看,相对回租业务而言,直租业务往往要求租赁公司具备资产标的在技术性能、维护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专业化的人才和团队。而国内租赁公司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在了解市场和人才培养的阶段,聚集、培养起资产技术团队尚需时日。此外,市场环境不完善、上下游配套产业及其他方面制度的不配套,使得租赁公司开展直租业务存在一定限制。
丛林认为,内外部因素使直租业务受到一定制约,这种情况下,开展回租业务能够实现租赁公司在初创阶段的快速成长,并对实体经济产生积极贡献。国内主要几家租赁公司的回租业务占比及回租业务发展速度能够很好地说明回租业务是有市场需求的。租赁进入航空、航运、能源、交通产业,带动了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了产业升级更新,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
旧设备再融资盘活存量
“回租模式对企事业单位盘活存量资产有很大作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会长、恒信红足1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思明如是称。
李思明以印刷厂为例对此进行了说明:如果印刷厂接到比较大的订单,缺少流动资金,传统信贷方式可能无法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而用存量资产做售后回租能很好解决。
浙江汇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俞雄伟也认为,回租是企业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的很好手段和工具,可以让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时候用资产融资,优化企业财务状况。回租与直租没有原则性差别,都是资产融资,企业融入的流动资金最终也是流向实体经济。
“另外对于一些已经交付的设备,也只能用回租模式来盘活存量。”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宏伟补充道。
新设备回租提高交易效率
“公司的回租业务主要针对新设备。”一位外资租赁公司中国区总裁称,这种项目操作结构上的安排,属于技术上的回租赁,主要是为了采购过程的便捷性、交易的便捷性,因为供应商和承租人直接交易会更加顺畅,也让租赁公司做业务变得更加经济。
赵宏伟也认为采用回租模式能使业务操作上更加顺畅,因为直租模式下,对设备的按时交付、质量问题以及索赔问题,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采用回租模式,承租人与供应商先直接交易,再通过租赁公司进行融资,可以有效规避这些问题。
而对于一些项目交付期很长的设备,用回租模式会更加方便,俞雄伟对此举例进行了说明:比如一个建设期为一年半的项目,一年半以后设备的价格等其他因素可能发生很大改变,也可能出现一些技术性的要求,如果项目建设期就签订直租合同,不便于租赁公司控制交付期风险,而用回租模式,购买合同由承租人与供应商签订,设备交付后,租赁公司再以回租的方式介入会更加方便。
李思明也认为回租模式能提高交易效率。恒信租赁教育、医疗卫生类的业务做得比较多,这些类型的业务,可能一个项目有十几家供应商,如果由租赁公司负责采购,效率不高。因此,为了便于项目的集中采购和顺利执行,由承租人通过先行采购,再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实现付款,能提高交易效率。
政策“滞后”令回租有道
事实上,在很多领域,售后回租都是现实政策环境下租赁公司的无奈选择。
首先是进口许可资格的限制。有些飞机只有航空公司才有进口许可资格,民生红足1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汤敏称,这客观导致这些飞机只能通过回租模式融资,而不能采用直租模式。类似的还有医疗设备,有些租赁公司没有医疗设备进口资格,只能用回租模式开展业务。
赵宏伟介绍,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和购买的不同税收待遇,也是租赁公司选择用回租方式开展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以进口飞机为例对此进行了说明,根据《关于调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国内航空公司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享受进口关税1%和增值税4%的税收优惠。而租赁公司进口同样规格的飞机,则执行进口关税5%和增值税17%的税收政策,其他的进口设备可能也会出现类似情况。
李思明也称,有些企业采购某些设备能享受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而租赁公司采购不享受此类优惠,因此采用形式上的回租,能避免给承租人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机动车登记和特种设备安全备案的客观需要,只能采取回租的方式开展业务。“机动车登记上牌的问题,是公司采用回租模式开展业务的最主要原因。”马尼托瓦克(中国)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潘俊吉如是称。马尼托瓦克(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海龙介绍,公司的租赁设备主要有塔式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若采用直租模式开展业务,会出现很多问题。
汽车起重机属于机动车范围,必须到车辆管理所登记才能上路行驶。采用直租模式开展此类业务,租赁公司只能给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不能开具汽车销售专用发票,而实践中租金发票不能作为登记上牌的依据。因此,采取直租模式,只能将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而将机动车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一是不便于承租人对车辆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如维修保养、保险(放心保)理赔、车辆年检等),同时也会增加租赁公司管理成本和风险,毕竟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是资产出租服务。并且租赁期结束后还需要过户给承租人(转让名义所有权),又会增加一笔额外费用。基于以上原因,只能对新的机动车设备采取回租模式,以满足市场需求。
塔式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国家规定任何单位使用前必须到当地建设委员会进行安全备案,而有些地方备案的基本要求就是有备案登记方抬头的设备发票。限于融资租赁的普及程度和政策的不明确性,在有些地方,租赁公司开出的租金发票并不能作为安全备案的依据。因此,塔式起重机的租赁大部分也只能采取回租模式开展。
多家租赁公司高管反映,其所在公司开展机动车或特种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中都遇到同样的问题,而采用回租模式开展此类业务,亦成为同行业的操作惯例。
风控是关键
潘俊吉称,为避免承租人利用同一资产重复融资,公司会对回租业务进行更加严格的内部审查。不仅会审查承租人的采购合同和发票,还会重点审查付款证明。
汤敏认为无论是直租还是回租,租赁公司都会对经营性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风险管理能力既是竞争能力,也是创新能力。”农银红足1有限公司总裁高克勤如是称。
银行业协会红足1专业委员会2013年第二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20家红足1公司的平均租金回收率超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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